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

时间:2019-09-29作者:编辑:审核:阅读:2220

一、培养目标

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,理论基础扎实、知识面宽、实践能力强、综合素质高、富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、复合型劳动与社会保障专门人才。本专业学生应具有管理学、经济学、社会学等学科的基础理论、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,具备国际视野,可持续发展能力强,能在政府部门、非政府公共部门、企事业单位等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、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领域的管理、实务工作。

二、培养要求

本着“学以致用”的方针,本专业强调所学知识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原则。本专业学生系统学习管理学、经济学、社会学、法学等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,了解和掌握国内外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的理论和实践发展、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理论与实务,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和现代管理方法进行调查分析,解决实际问题,具备开展科学研究和从事管理活动的基本能力。

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:

1、专业知识:能够熟练掌握管理学、经济学、社会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,掌握社会保障和人力资源管理两个方面的专业知识。

2、问题分析:能够运用管理学、经济学、社会学等学科知识和社会保障、人力资源管理两方面的专业知识,结合现代统计与计量分析工具与方法,分析社会现象与问题。

3、提出解决方案:把握专业发展现状与趋势,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知识和方法,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与对策建议。

4、管理应用能力:能够运用有针对性的管理方法和手段,开展计划与预算,能够进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,能够掌控项目规划与进度。

5、使用现代工具:能够针对所研究的问题选择恰当的现代分析工具与技术,开展研究和分析。

6、管理与社会:熟悉国家在社会保障与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有关方针、政策与法规。

7、职业规范: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、社会责任感,能够在管理实践中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,履行责任。

8、个人与团队:能够在管理实践过程中承担个体、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多重角色。

9、沟通和表达:具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。能够就社会保障、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与同行和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,包括设计问卷和访谈提纲、撰写报告、陈述发言、清晰表达和回应指令等。具备国际视野,知晓国际规则,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。

10、终身学习: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,有不断学习和适应社会发展的可持续发展能力。

三、主干学科

管理学、经济学、社会学。

四、主要课程

大学英语、高等数学、管理学原理、西方经济学、社会学、公共管理学、公共财政学、计量经济学、人力资源管理、劳动经济学、社会保障概论、社会保障基金管理、劳动关系、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、薪酬管理、绩效管理、保险学、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等。

其中,全英文课程:社会学、劳动经济学

研讨课程:生活中的社会保障问题(新生研讨课)、劳动关系、公共政策分析

专业核心课程:政治学导论、社会学、社会保障概论、人力资源管理、社会保障基金管理

五、实践教学

本专业的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薪酬管理课程设计、社会保障课程设计、社会保障专题讲座、绩效管理课程实践、征地拆迁调查与设计、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课程实践、人力资源管理软件操作、毕业实习、毕业论文等。此外还包括军训、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等。

六、所含专业方向及特色

本专业主要包含社会保障与人力资源两个专业方向。

1.社会保障专业方向主要是通过理论与实践教学,帮助学生系统掌握社会保障相关的基础知识;了解和掌握国内外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的理论和实践发展,具备运用专业知识和现代管理方法进行调查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。

2.人力资源专业方向主要是通过理论与实践教学,帮助学生系统掌握管理学、经济学、社会学、法学等相关的基础知识;了解和掌握国内外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发展、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理论与实务,具备运用专业知识和现代管理方法进行调查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。

七、课程框架及学分要求

课程体系

课程性质

学分

比例(%

通识课程

公共必修课

必修

28

17.0

通识选修课

自然科学类

选修

4

2.5

人文社科类

3

1.8

经济管理类

0

0

艺术类

1

0.6

专业课程

学科基础课

必修

40

24.2

专业主干课

33

20.0

个性课程

专业内选修课

选修

19

11.5

专业外选修课

跨学科/专业课程

4

2.4

国际交流学习

辅修专业

实践课程

必修

33

20

总学分

(不含素质拓展学分)

165

创新创业

必修

10学分,详见《河海大学素质拓展实施办法》

社会实践

公益活动

文艺体育

选修

社会工作

其他活动









八、毕业条件

修完人才培养方案中要求的通识课程、专业课程、个性课程及实践课程,成绩合格,且各部分所得学分均不少于相应规定学分数,累计获得不少于165学分,同时素质拓展学分获得不少于10学分方可毕业;符合河海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,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。